发布时间:2024-12-27 02:49:03 作者:安博体育平台
公司董事,其同时担任索辰金属工业(大连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索辰金属)法人代表、总经理
上述事实违反了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(2021年修正)》(证监会令第190号,以下简称《监督管理办法》)第十三条第一款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(2021年10月修正)》(证监会令第191号,以下简称《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》)第三条、第三十八条的规定。
你公司董事长郑黎明、董事会秘书徐淑丽和董事赵王明未按照《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、《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》第五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,对上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。
依据《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六十七条和《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,我局决定对你公司、郑黎明、徐淑丽、赵王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你公司及上述人员应格外的重视以上问题,认真学习有关规定法律法规,提高公司治理水平,严格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,充分吸取这次的教训,切实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。
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,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,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复议与诉讼期间,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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